王贵平,男,汉族,生于1962年4月,大专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贵平律师出生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自幼在刚察牧区生活、成长。从刚察县民族中学毕业后,有过下知青农场当知青的经历,也有过以合同工身份进行金融工作的经历。1985年在允许在职职工也能参加检、法、司系统招干报名考试的政策下,通过考试到刚察县司法局工作。
由于当时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不久,青海牧区的律师工作也是刚刚起步,王贵平律师一到司法局,了解到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主要是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工作,便一下子爱上了律师工作。通过1988年、1990年两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于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王贵平律师刚到刚察县司法局工作时,因办公用房和条件限制,公证、律师和司法局在一块办公。因此,从1985年开始,王贵平律师便进行律师助理工作(当时称律师工作者),至今从事律师工作已36年。
由于王贵平律师自幼在刚察牧区长大,又在民族中学读完高中,能熟练用安多藏语与当地藏族牧民群众沟通,加之会藏文。因此,其律师工作深受当地藏族群众的喜爱和好评。
2005年5月,王贵平律师到西宁执业,其双语律师的作用也深得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的认可,先后两次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海省律师协会在青海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甘肃省丹曲法官学院举办的双语律师培训班。
王贵平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及行政诉讼等案件,尤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后,王贵平律师参与了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我省首例门源孔某某等被告人涉黑案、日月山埋尸案、海东市平安区王某某等被告人涉黑案、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多某等被告人涉恶案等案件的辩护。其辩护意见被法院不同程度的采纳,从而不仅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了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中应有的作用。王贵平律师执业以来,曾多次被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司法行政机关授予全省、全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双先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王贵平律师担任主任的刚察县律师事务所(现为湖光律师事务所)也曾多次被青海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先集体,在海北州全州公证、律师案件评查中多次被海北州司法处(现为司法局)评为全州**。
王贵平律师从律师助理到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律师工作已36年,并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法学大专文凭,具有较丰富的律师实务工作经验,是一名务实性的藏汉双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