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堃,男,汉族,籍贯云南省曲靖市。中共党员,本科学士学位,青海省律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2013年执业于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2015年执业于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作为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努力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先后被所评选为“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等;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扎实的法律分析判断能力。
目前担任玉树市人民政府、黄南州住房和城乡管理局、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私协会、法律援助中心、青海鑫垚矿业有限公司、青海宁靓钢结构有限公司等企事业法律顾问;成功代理何某诉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崔某诉张某及某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王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辩护缓刑一案、周某涉嫌保险诈骗辩护缓刑一案、白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拉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违法纠纷一案等,赢得委托人较高的评价。
业务领域擅长:公司法务、政府法务、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目前专研领域为金融风险管理,于2014年12月取得投融资风险管理师一级资格,了解各种融资方式及运用的条件和代价,制定合适企业自身的融资计划,建立对资本市场选择、上市模式选择,以及收购兼并的运作、资产与财务分析的清晰思路,掌握企业价值评估的各种手法,建立基础的融资影响、融资顺序、融资成本理念,理解市场中的各种现象,通过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风险的深入分析,优化项目结构,找到**投资方案。
手 机:15110952300
邮 箱:zk3168650@sina.com
执业证号:16301201210464246
执业机构:青海润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9号夏都假日宾馆5楼(新宁路客运站旁)